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1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7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机械”)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0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13家,北交所过会7家)。
志高机械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刘俊清、陈华明。这是东方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此前,4月3日,东方证券保荐的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
志高机械是一家专业从事凿岩设备和空气压缩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之一。公司专注于提供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钻机、螺杆机产品,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凿岩工程与空气动力的专业性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工程建设、装备制造、石化化工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衢州志高掘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95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谢存直接持有志高机械18.08%股份,通过志高控股间接持有志高机械35.32%股份,通过衢州志高掘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志高机械2.22%股份,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志高机械55.62%股份,同时谢存作为志高机械的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因此,谢存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志高机械拟在北交所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48.1488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22.2223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470.3711万股(含本数)。
志高机械拟募集资金39,5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300台智能化钻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关于直销客户业务真实性。请发行人:(1)说明对直销客户中的贸易商客户是否已实现终端销售,对上述客户执行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函证、走访、穿透核查等。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与中国中铁合作的后续安排,是否影响合作稳定性,请申报会计师说明对中国中铁是否执行函证等审计程序,并结合回函情况等,就发行人对中国中铁销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境外业务真实性。请发行人:(1)说明OOOAltaiBurMash、QUANTUM SYSTEMS KAZAKHSTAN LLP是否具备与业务规模匹配的经营能力,相关销售是否线)说明对OOOAltaiBurMash、QUANTUM SYSTEMS KAZAKHSTAN LLP以及两家经销商穿透后的终端用户的核查情况及结论。请保荐机构对销售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执行的审计程序及核查比例,并结合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就上述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3.
关于业绩稳定性。请发行人结合核心技术、产品结构、境外业务开拓、竞争格局等,说明境内境外业务的持续稳定性。4.
关于持股经销商核查。请发行人:(1)说明设立多个经销商持股平台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原因,各平台是否存在差异、人员是否重合,在分配员工及经销商持股平台份额时所依据的标准。(2)说明报告期内主要持股经销商是否存在金额变动较大的情况。请保荐机构说明对报告期内经销商股权代持情况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2025